中国网财经8月16日讯(记者 顾凡)日前,带金销售四川省药监局发布的丰药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四川省四丰药业有限公司因出租《药品经营许可证》,业出营许元曾因被严重被罚款39万余元。租药
通报显示,品经2020年9月至2022年5月,可证四川省四丰药业有限公司为顾伯林购进、被罚销售上海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特别米非司酮片(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0950202)、米索前列醇片(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94136)提供资质证明文件、失信票据、带金销售印章等便利条件,丰药违法所得10334元。业出营许元曾因被严重
四川省药监局依据《药品流通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租药《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品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可证《四川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九条第四款之规定,没收企业违法所得10334元;处违法所得10334元(不足10万元按10万元计算)3.8倍罚款38万元。以上罚没款合计390334元。
资料显示,四川省四丰药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1月25日,法定代表人蔡礼华。
根据媒体报道,今年6月,国家医保局发布第二期价格招采信用评价失信评定结果,6家企业榜上有名,均涉及“带金销售”。其中,四丰药业等3家被列为“特别严重”失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