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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于27日19时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消息:6月27日15时,黑龙黑龙江省防办、江省级应急响省水利厅、于日省自然资源厅、时启省气象局联合发布中小河流洪水气象风险黄色预警和地质灾害风险黄色预警,动防预计6月27日20时至6月29日20时哈尔滨东南部、汛Ⅳ双鸭山、黑龙七台河、江省级应急响鸡西、于日牡丹江中小河流洪水气象风险和地质灾害风险较高。时启受降雨影响,动防拉林河支流牤牛河、汛Ⅳ冲河、黑龙大泥河,江省级应急响牡丹江支流海浪河可能达到或超过警戒水位,于日洪水量级约5年一遇,上述地区可能出现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依据《黑龙江省防汛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省防指领导同意,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于2022年6月27日19时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请相关市、县(区)密切关注雨情、水情发展,加强预报预警和会商研判,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落实巡查值守、隐患排查、人员避险等防范措施,做好中小河流洪水、山洪地质灾害、城市内涝灾害处置应对。各级各类防汛责任人要立刻上岗到位、履职尽责,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损失。

(总台记者 王海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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