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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银行被通报:未按《投诉办法》统计、报告和披露投诉数据

4月29日消息,光大告和近日,银行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2022年第7号通报《关于部分银行保险机构违反 银行业保险业消费投诉处理管理办法 的被通报情况通报》(以下简称《通报》),通报了、按投、诉办数据中邮人寿违反《银行业保险业消费投诉处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投诉办法》)的法统情况。

公告显示未按《投诉办法》统计、计报报告和披露投诉数据,披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严格遵守审慎经营规则的投诉规定。

原文如下:

光大银行未按《投诉办法》统计、光大告和报告和披露投诉数据,银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严格遵守审慎经营规则的被通报规定

经立案调查,光大银行存在未按《投诉办法》要求进行投诉统计的按投问题,未将部分消费纠纷纳入投诉统计,诉办数据且通过年报披露及向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报告的法统投诉数据远低于实际投诉量。上述行为违反了《投诉办法》第二条“银行业保险业消费投诉是指消费者因购买银行、保险产品或者接受银行、保险相关服务与银行保险机构或者其从业人员产生纠纷,并向银行保险机构主张其民事权益的行为”、第二十六条“银行保险机构应当建立消费投诉统计分析、溯源整改、信息披露、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开展投诉情况分析,及时有效整改问题;通过年报等方式对年度消费投诉情况进行披露”、第三十六条“银行保险机构应当按照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要求,报告本单位消费投诉数据、消费投诉处理工作情况,并对报送的数据、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的规定。同时,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严格遵守审慎经营规则”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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