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探索

法人兼总经理一个多月被2次监管谈话,信达证券上会前夕“不平静”

炒股就看,不平静权威,法人专业,兼总经理及时,个多管谈全面,月被助您挖掘潜力主题机会!次监

来源: IPO日报 

6月30日,话信会前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信达证券”)将沪市主板IPO(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会,达证接受发审委的券上审核。

IPO日报发现,不平静信达证券2022年上半年并不平静,法人证监会、兼总经理北京证监局、个多管谈辽宁证监局、月被安徽证监会均对其采取了监管措施。次监并且,信达证券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祝瑞敏在一个多月内被2次监管谈话。

来源:图虫创意

被采取多起监管措施

申报稿显示,信达证券从事的业务包括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同时,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信达期货、信风投资、信达创新、信达澳银和信达国际分别从事期货业务、私募投资基金业务、另类投资业务、基金管理业务和境外业务。其中,境外业务主要包括境外资产管理、企业融资和销售及交易等。

信达证券最新公布的申报稿签署日为2021年4月,其报告期为2018年至2020年。这一时期,信达证券营业收入分别为16.59亿元、22.23亿元、31.62亿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0.7亿元、2.1亿元、8.2亿元。

另外,信达证券官网显示,公司2021年营业收入为38.03亿元,归母净利润为11.72亿元。

虽然信达证券2018年至2021年业绩呈增长趋势,但其2022年上半年却被采取多起监管措施。

2022年6月,证监会发布了《关于对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经查,证监会会发现信达证券存在以下行为:一是未完成香港控股平台的设立;二是返程参股公司建信国贸(厦门)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未完成清理;三是未按照《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境外设立、收购、参股经营机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境外办法》)的规定修改境外子公司的公司章程。此外,《境外办法》给予了长达3年的整改时限,但信达证券在整改时限内工作进展缓慢,对相关监管承诺事项的作出和执行较为随意,对监管相关规定的落实明显不够到位。

上述情况违反了《境外办法》第八条第(二)项、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等规定,反映出信达证券合规管理、内部控制存在较大缺陷。根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七十条和《境外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证监会责令信达证券改正,并于3个月内向北京证监局提交整改报告。

责令改正摘要,数据来源:证监会

值得一提的是,北京证监局在2022年4月也责令信达证券改正。经查, 信达证券在开展ABS业务过程中未建立有效的约束制衡机制,ABS业务开展环节违规,风险管理缺位,部分ABS项目存续期信息披露不完整。公司投行业务合规人员配备不足、薪酬管理不健全,投行业务内部控制有效性不足,对同类业务未执行统一标准,合规检查和利益冲突审查不规范。

北京证监局决定对信达证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信达证券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提升投行业务内部控制有效性,加强ABS业务审核,强化合规风险管控,实现合规稳健发展。信达证券应于收到该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北京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辽宁证监局则是2022年4月对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阜新解放大街证券营业部出具警示函。经查,辽宁证监局发现该营业部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营业部原工作人员在任职期间,存在替客户办理证券交易的行为;二是对客户在电话回访中反映理财经理承诺收益的违规线索,未及时予以核查处理;三是在客户回访中存在工作人员诱导客户回答问题、未完整保存回访录音情况。

安徽证监局则是2022年1月对信达证券蚌埠淮河路营业部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经查,该营业部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在2014-2015年期间违反投资者适当性要求,违规销售多支金融产品;二是对员工执业行为缺乏有效约束,管控不到位。

一个多月内被2次监管谈话

资料显示,祝瑞敏为信达证券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

前文谈及,北京证监局在2022年4月责令信达证券改正。同月,北京证监局决定对祝瑞敏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祝瑞敏应于2022年4月28日10时30分携带有效的身份证件到北京证监局接受监管谈话。原因是,祝瑞敏作为时任直接分管投行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同时为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和管理责任。

2022年6月,证监会责令信达证券改正时,也决定对祝瑞敏和吴立光采取监管谈话措施。两人应于2022年6月9日15时0分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证监会接受监管谈话。原因是,祝瑞敏作为公司分管境外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吴立光作为公司合规负责人,对相关违规行为负有领导责任。

作为信达证券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祝瑞敏一个多月内被2次监管谈话。

监管谈话措施摘要,数据来源:证监会

除证监会和证监局外,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于2020年4月对信达证券处以280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处以8.1万元罚款。原因是信达证券在检查期限内存在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的违法行为。

另外,信达证券还有一名员工犯下了集资诈骗罪。

2020年9月二审判决的裁判文书显示,被告人龚堪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其担任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徐闻证券营业部总经理的身份,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对周边人谎称其公司有内部信息可以公司的名义购买公司新推广的一种“信达满堂红基金优选集合资产管理”的理财产品,并以此为由,采取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要求投资者将投资款交到其手上,从而骗取了多名投资者的投资款。骗得集资款后,被告人龚堪明进行肆意挥霍,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

法院判决,龚堪明犯集资诈骗罪等,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另外,龚堪明十日内退赔5名被害人经济损失201万元。

分享到: